《
禁毒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市全面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禁毒斗争,更加有力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推动我市禁毒工作迈上新水平。
(一)依法改革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努力提高戒毒效果。要针对我市吸毒人员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且戒断毒瘾难度大,复吸率高的问题,全面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等各项戒毒措施。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戒结合,千方百计控制新生吸毒人员的增加。要加快和加强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劳动康复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吸毒人员较多的县,根据《
禁毒法》,也要建立劳动康复场所。要扎扎实实做好吸毒人员摸底登记工作。凡查出的吸毒者,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要采取社区戒毒措施,对拒不接受社区戒毒和违反社区戒毒规定的吸食毒品成瘾人员,要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戒毒。对戒毒出所人员要继续开展社区康复,健全各类戒毒帮教组织,落实出所后的帮教、跟踪调查等后续措施,巩固戒毒成果。要结合实际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扩大“无毒社区”的覆盖面,努力建设更多的无毒县区。
(二)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严厉打击走私、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鸦片,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和团伙犯罪,要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强迫、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活动,坚决查禁、摧毁地下吸毒窝点,消灭毒品消费市场。各级公检法机关要加强配合,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各级禁毒机构要加强对毒品犯罪新情况、新特点的调研,及时提出打击整治意见,部署专项斗争或统一行动。要把禁毒专项斗争、统一行动和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坚决遏制毒品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
(三)禁绝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消灭市内毒源。各级政府要继续抓好禁毒铲毒工作。冬、春季节要一步落实禁种承包责任制,登门训诫种植老户,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种法令,坚决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夏、秋季节,要组织开展铲毒收缴统一行动,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并要收缴销毁种籽和收割的生鸦片,依法处理非法种植人员。凡发现大面积种植罂粟的,要严肃追究县、乡主要负责人责任。公安、工商、卫生和医疗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防范制度,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对因失职渎职、管理不善而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