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宝政发〔2008〕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6月1日,我国首部《禁毒法》正式实施。《禁毒法》共7章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而且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对于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全市禁毒工作形势
  近年来,我市按照“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禁毒专项斗争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迅速发展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毒品案件530起,缴获毒品30余公斤、制毒原料180公斤,打击处理毒品犯罪嫌疑人350人,强制戒毒1600余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但由于受国际毒潮及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市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明显增多,问题日趋严重;二是职业化贩毒团伙开始出现,贩毒手段日益隐蔽;三是吸食毒品人员持续增多,毒品消费市场扩大蔓延。全市登记在册有吸毒史的人员达到5000人次,新型毒品在青年人群中扩散,吸毒人员在农村呈蔓延之势;四是经过强制戒毒后,仍有75%左右的戒毒人员又重新吸食毒品,给家庭、社会带来极大危害;五是禁毒力量薄弱,装备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禁毒斗争的有效开展。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禁毒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认识毒品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和禁毒斗争的艰巨性、紧迫性及长期性,正视禁毒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禁毒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务求把全市禁毒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把毒品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切实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