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机动车,纳税人必须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从香港入境行驶的香港机动车辆到深圳市公路局下属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南山公路规费征稽所缴纳。
船舶的车船税由纳税人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补缴2007年以前年度车船使用税的,由纳税人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根据
《条例》规定,自2007年起,个人机动车辆车船税不再委托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代征。
三、我市车船的具体适用税额
我市车船的具体适用税额按《通知》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计税单位:元/辆.年、元/吨(自重).年
税 目 | 计税标准 | 每年税额 | 备注 |
载客汽车 | 大型客车 | 核定载客≥20人每辆 | 600 | 包括电车 |
中型客车 | 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 | 480 |
小型客车 | 核定载客≤9人每辆 | 420 |
微型客车 | 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1升每辆 | 240 |
载货汽车 | 按自重每吨 | 96 |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
三轮汽车 | 96 | |
低速货车 | 96 | |
专项作业车 | 96 | 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96 | 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
客货两用车 | 96 | |
摩托车 | 每辆 | 96 | |
船舶 | 净吨位≥10001吨每吨 | 6 | 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