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重心向区街下移,以街道社区管理为主,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目标设立机构和确定职能。
(一)成立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员会(简称退管委)及其办公室。为有计划地启动和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市成立退管委,负责对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政策、统筹规划、监督检查。市退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退管委的日常工作。市退管委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均由市有关部门人员兼任。
(二)设立市、区两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简称退管中心)。要按汕市发[2003]4号的规定,设立市、区两级退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并配备一定名额的事业编制人员,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在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设立街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简称退管所)。要按汕市发[2003]4号的规定,设立街道退管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加挂牌子,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街道退管所按规定配备专职事业编制人员,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街道退管所所需场地(50-80平方米)由街道自行安排;办公设备原则上由市统一配置,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志、统一服务项目。街道退管所要在街道办事处领导和上级退管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建立居委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简称退管站)。居委会退管站在居委会领导下,协助街道退管所实施本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各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居委会退管站不设在编专职工作人员,其工作人员(统称“协管员”)可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兼任,也可从热心退管工作的企业“4050”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中聘任,负责协助街道退管所实施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从退管活动经费中支付,聘用“4050”人员的,可按规定从再就业专项经费中开支。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资金投入。市、区财政要把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尤其是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企业退休人员重病医疗或发生伤残时的特殊救助,并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二)合理使用退管活动经费。要按规定使用退管活动经费,不得擅自移用。该经费可用于租用街道退管所场地、添置办公用品、聘请工作人员以及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费用等,并要自觉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