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头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汕府办[2003]2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精神,加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汕头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员会。
主 任:钟展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 任:刘远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劳动保障局长)
陈细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陈胜全(市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徐柔芝(市民政局副局长)
官惠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兴潮(市编办副主任)
林明龙(市经贸局助理调研员)
蔡典歆(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业纯(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树凯(市体育局助理调研员)
郑秀英(市总工会副主席)
郑晓奇(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黄育英(市妇联副主席)
胡进辉(市老龄办负责人)
吴海澜(金平区政府副区长)
陈新造(龙湖区政府副区长)
陈木鹏(濠江区政府副区长)
黄伟鹏(潮阳区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