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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增加9家药店作为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增加9家药店作为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汕劳社[2004]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广大参保职工购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经审核,确定汕头高新区长江药业连锁澄海花园药店、汕头高新区长江药业连锁澄海益民药店、澄海区澄华康福药店,潮阳区文光街道同康堂、潮阳区文光凯德药品商场、潮阳区文光健康药行,潮南区峡山益生药店、潮南区峡山长康大药房、潮南区峡山凯德药品商场等9家药店作为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从2004年4月1日起,为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提供处方外配购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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