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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全面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再就业专项活动。结合再就业援助月、岗位技能对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把就业再就业政策送到社区用人单位和千家万户,帮助用人单位和社区居民真正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强化政策的普及率和影响力。把专项活动变成促进社区就业的日常性援助手段。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为社区内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和各类社会培训、职介机构按规定分别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保障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以及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基本兑现;下岗失业人员能方便、及时享受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能得到相应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1、建立岗位信息调查、收集、登记制度。动态跟踪掌握社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岗位信息全面掌握社区内岗位开发情况。
  2、充分利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积极的就业政策,激励社区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重点挖掘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工勤岗位。
  3、广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掌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兴办社区居民服务网点、就业基地、家政服务、劳务派遣等服务性经济实体。进一步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如开展职工居民生活物品配送专供、代收水电、收视费服务,连锁超市、早餐入户、再生资源回收、优质农产品销售进社区等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组建保洁、保绿、保安等服务组织,为社区内用人单位提供保洁、保绿、保安的承包服务和小区物业管理等便民服务;组建护工、护理、维修等家政服务中心,大量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
  4、组织实施创业工程,引导和组织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参加创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给予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五)实施有效的就业援助
  1、对辖区内“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人员、基本生活优待户、农村贫困户劳动力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务必落实挂钩帮扶,定期上门走访或电话跟踪,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其就业意愿和提供针对性的帮扶,其中“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跟踪一户、解决一户。
  2、落实好《汕头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办法》(汕府[2003]207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申报制度和建立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勤服务岗位就业援助制度,切实落实对特困就业人员的托底就业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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