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市泉港码头加油站等5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11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泉港码头加油站等5家企业:
我委于2007年 8月15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泉港码头加油站、平和县贤文加油站、平和县益通加油站、政和县杨源乡加油站(原政和县外屯农机加油站)、漳浦县佛昙整美加油船(闽漳渔F602号)等5家企业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泉港码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施典伟,地址为泉州市泉港区福炼二级路东北侧,经营品种汽、柴油;
二、平和县贤文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周贤文,地址为平和县霞寨镇群英村埔美(霞寨--联荣村道100米处),经营品种汽、柴油;
三、平和县益通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陈恩益,地址为平和县大溪镇新圩(距大溪后时邮政所200米处),经营品种汽、柴油;
四、政和县杨源乡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黄作金,地址为政和县杨源乡月山路15号(省道202线犀山线152公里+91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