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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人防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人防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赣财建[2009]22号 二00九年二月五日)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防办: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将更加明显,为积极应对和化解危机对我省人防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抓项目促发展,重民生稳社会的要求,全省人防系统要重点抓项目建设,利用建筑材料价格偏低的有利时机,抓紧加快建设一批人防地下指挥所工程和地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努力使全省人防基础性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当前人防经费的使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集中有限的财力,抓好项目建设,在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促进就业上有所作为。
  二、从2009年起,中央补助我省人民防空经费,除基本支出外,项目经费补助原则上只安排到重点方向的人防地下指挥所工程、地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三、各级地方财政预算按2001年第66次常务会议要求安排的人民防空经费,原则上只安排用于人防地下指挥所工程、地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要严格按省定的标准和范围征收,仍未按省定标准征收的地区要尽快调整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并根据“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先收后支。考虑到人防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需依靠多年的积累,对当年收取未安排使用完的收入,统一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安排使用,专项用于人防建设,财政部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和政府调剂使用,存在平衡财政预算或调剂使用的地区,应坚决予以纠正,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人防部门做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的保命钱真正用于人防建设。
  五、上级人防主管部门集中下级人防主管部门10%的易地建设费,原则上只能用于本级或补助下级人防地下指挥所工程、地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和信息化建设,不得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用于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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