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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5#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调整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5#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调整方案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124号)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福泥发投字[2007]18号文悉。我委于2006年12月30日以闽经贸许可[2006]205号文批复了你司4#、5#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现你司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提出项目调整方案。经研究,我委同意该项目计划建设的一座不补燃纯低温余热发电站装机容量由6MW调整为7.5MW。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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