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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东南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东南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121号)
宁德东南拍卖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企业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司法定代表人由林英变更为郑婉娟。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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