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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补充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补充通知
(珠建建〔2005〕144号)


各施工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广东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71号),省建设厅自2005年7月14日起已在全省建筑工地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根据文件要求,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对其承建的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

  目前我市大部分施工企业已经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仍有少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因此,请未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抓紧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建设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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