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完善房地产估价统计报表制度加强房地产估价统计工作的通知
(珠建房〔2005〕114号)
各房地产估价企业:
为了及时掌握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指导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现就完善我市房地产估价统计报表制度,加强房地产估价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房地产估价统计报表分为季报和年报。季报表格为《珠海市房地产估价企业统计基层表》(附件1),年报表格为建设《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4年统计年报和2005年定期报表)》中的《房地产中介服务统计基层表》(附件2),各企业需于市建设局网站(zhsjsj.gov.cn)上自行下载。
二、季报的上报时间为季后的前10日,年报的上报时间为年后的前15日。报送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科的电子邮箱(fck@zhsjsj.gov.cn),并送交一份签名盖章的打印表格。
三、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填写各项数字,按时上报报表。发生迟报缺报行为的,将在日后实行的房地产估价企业量化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