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6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珠建建〔2006〕89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根据我局建管工作安排,结合开展好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决定开展2006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06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5日。
二、 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设项目;所有在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正在施工的大型桩基础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
三、 重点检查内容
(一)工程安全方面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
2、按照建设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和《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人员管理的通知》(珠府建[2002]123号)规定,安全员、安全资料员及特殊工种人员配置情况;
3、建筑施工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使用、管理和检测情况;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安全网的检测、挂设情况;
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论证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6、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以及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
7、安全员、安全资料员、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2006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新墙材使用情况。
四、必查项目
(一)市属重点工程项目。
(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三)存在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的工程项目。
(四)发生过四级安全事故且尚未竣工的项目。
(五)去年下半年大检查不合格且尚未竣工的项目。
(六)申报省、市优良样板工地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