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
(珠建建〔2006〕126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期,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高温酷暑期间防暑降温工作,各单位要合理调剂农民工户外作业时间,延长午休,避免超时劳动,改善农民工生活条件,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各区建设局和市(区)安监站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台有关高温天气的预报,加强检查、巡查,必要时邀请卫生专业人员参加巡查,按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造成中暑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有关知识,促使建设系统全员关注防暑降温工作。
(二)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一旦发生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三)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通过“抓两头、歇中间”等措施,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本地天气预报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将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35℃时,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白天上午11时至下午3时时间段一律停止户外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