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粤建建字[2006]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市政、园林、城管)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
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建设部颁发新的资质标准后,凡申请办理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按新的资质标准予以核定。
二、对原已取得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对照新的资质标准,尽快充实完善各项条件。我省将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进行资质就位换证工作,具体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