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珠建建〔2006〕164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006年国庆节临近,为防止节日期间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加强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接此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深基坑支护、高支撑模板、塔吊、施工电梯、钢井架、施工临时用电、饮食卫生管理、地处闹市、人流密集的施工部位安全防护和工地防火情况以及噪音、尘土污染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项排查,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落实整改,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同时,市(区)安监站在各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近两年发生事故的企业的在建工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将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暂停施工。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在国庆节期间各施工企业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建筑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慎防人心浮动、疏忽大意而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市(区)安监站要掌握节日期间施工的工程项目情况,对重点项目要落实人员,加强对工地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各类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行为。
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节日期间,要加强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落实各种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合理安排节前进度计划,不允许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抢工。同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必须坚守岗位,严格进行现场管理。深基坑开挖,安装或拆卸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浇注高大模板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庆节之后进行,确实无法错开,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安全防护,并将节日期间施工内容、时间安排、采取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名单等报送当地安监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