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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珠建房〔2006〕95号)


各区建设局(城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了使广大居民能够欢度国庆、中秋佳节,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物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物业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各项工作安排,积极配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及时妥善调处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上交,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节假日期间防火、防盗、防抢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宣传,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有关巡查、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实上报。
  三、建立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各物业管理企业应于9月29日前将企业的值班领导及联系电话报送项目所在地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节日期间各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确保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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