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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关于2006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2006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珠建建〔2006〕182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2006年第四季度省、市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已引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顺生和副市长陈英分别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各项工作,加大严重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切实做好航展期间和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建筑施工第四季度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度

  各单位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整改力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各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广泛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能力,同时充分利用黑板报,读报栏,安全教育长廊,安全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市、区安监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高支模、深基坑、人工挖孔桩、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和预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和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批制度。各项目部要在工地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明确管理责任人,把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点监控工作作为避免本项目发生重大事故的有效途径;市、区安监站每周要对有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的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巡查,对未认真落实的工地,采取措施严肃查处。

  四、合理组织施工,避免疲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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