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珠建房〔2007〕13号)
各区建设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了创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让广大市民安心欢度春节假期,现就加强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返乡过节的物业管理企业员工较多,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及时调整人力物力,不得因此发生缺岗或少岗的情况,务必保证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不减少、标准不降低。
二、各物业管理企业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按照珠建房〔2006〕103号《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巡查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节前做好公共设施设备、场地的维护检修工作,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因地制宜,通过摆花、亮灯、插彩旗、挂彩球等各种节日喜庆摆设及装饰渲染节日气氛,并力所能及地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节日期间广大业主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的文化生活。
五、各物业管理企业及所管理的项目须实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及时接受和妥善处理业主投诉,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的同时,应迅速如实上报项目所在地的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水、停电、停止物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