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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关于表彰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表彰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珠建法〔2006〕24号)


局属各单位、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自2001年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以来,全市建设系统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遵循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精神,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建,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层次丰富、覆盖面广、成效显著的普法工作。通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完成了《市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建设系统涌现了一批普法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经各单位推荐,市建设局决定,对市建设局机关等9个先进集体和郭仲秋等29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学先进、赶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继续开创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附: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
  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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