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珠建建〔2007〕89号)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施工企业: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
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07]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中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各有关施工企业应按《通知》要求做好网上上报工作,并于每年的7月13日前和次年的1月13日前将书面上报的有关资料和表格(一式二份)送市建设局备案,市建设局核查后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