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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管)局、开发区建发局、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建安明电[2008]35号)精神,合肥市建委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8]36号)、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建安明电[2008]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的
  通过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反复督查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逐步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制度,努力实现省厅年初制定的“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双下降10%”的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领导
  市建委成立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长淮
  副组长:纪开学、孔德发
  成 员:沈龙泉、宋冀明、孙业飞、王荣村、罗伟民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建管(设、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孔德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08年5月4日至7月31日,5月份各施工企业进行自查,6-7月份市建委对各县(区、开发区)进行督查。
  四、专项行动督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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