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
(合建公[2008]41号)


  5月16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合肥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序幕。时逢我市正在如火如荼地积极推进大建设,建设、建筑、拆迁工地是否文明施工,能否创建成文明工地,对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为此,5月21日,市文明委又专门召开了在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动员大会。
  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现就如何在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开展好创建文明工地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合肥的大建设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全市在建建筑工程达3675 万平方米,拆迁的工程量非常大,建筑、拆迁工地的文明形象直接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同时,合肥的大发展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城市品位的提升,城市经济的发展,必将极大地带动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大发展。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重要意义,从大局出发,着眼于长远利益,自觉抓好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建筑、拆迁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营造优美、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要在巩固多年来创建成果,不断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努力把我市的建筑、拆迁工地建设成为建设行业乃至城市文明的窗口。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让广大从业人员认识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改善施工现场生产作业与生活环境的卫生、文明状况,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作业条件。要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激发广大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他们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加强施工现场工人的法制、思想道德建、文明行为、卫生常识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准则,自觉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开展遵守文明行为的岗位培训,做到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物、不吵架、不斗殴,不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着力构建和谐文明的施工现场。
  二、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