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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权数
I-5
安
居
乐
业
的
生
活
环
境
II-19
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Ⅲ-69
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12(台)
>9(台)
≤9(台)
材料审核
3.08
>20%
>15%
≤15%
Ⅲ-70
公交站点布局
1)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
2)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3)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3)或标准2)、3)为B;其余情形为C。
1)2)实地考察3)问卷调查
II-21
医疗与公共卫生
Ⅲ-76
饮用水卫生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2)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4)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材料审核2)3)4)实地考察
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