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项目
| 指标
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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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安居乐业的
生活环境
| II-19
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 Ⅲ-66
无障碍设施
| 1)城市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
2)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
3)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随机抽查3处。3处均符合标准为A;2处符合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 实地考察
|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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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67
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
| 1)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随机抽查3处。3处均符合标准为A;2处符合标准为B;1处符合标准为C;3处均不符合标准为C#。
| 实地考察
|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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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68
街巷基础设施
|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
2)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3)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随机抽查3处。3处均符合标准为A;2处符合标准为B;1处符合标准为C;3处均不符合标准为C#。
| 实地考察
|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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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Ⅲ-66无障碍设施的标准1)指:主干道、市区商业街、人行道口、公交站点等地的步行道设有无障碍设施;标准2)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体育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所、室外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