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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工作重点。从建设领域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保障群众的要求、愿望得到及时反映,在服务群众中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坚持研究探索,注重不断创新。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切合实际,增强工作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根本原则,是否忠实履行了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宪法的要求,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建设系统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必须把握好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要积极向群众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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