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
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
(鄂建[2006]10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总工会:
现将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
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建质[2006]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和落实
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精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提出工作实施计划,督促和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措施,共同探索改善农民工作业和生活环境的保障措施。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共同认真研究,把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与贯彻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关于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
工会法》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当前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逐步建立保障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长效机制,确保将有关农民工的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