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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汕头市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问题。从这次考核的情况看,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还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区县和行业未能完成控制指标。金平、龙湖、濠江区工矿企业事故控制指标超标,南澳县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超标;潮阳、潮南区火灾事故控制指标超标。工矿企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控制指标超标。二是较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先后发生了潮南区“1.24”火灾事故、汕汾高速公路澄海路段“5.25”交通事故、龙湖区“7.18”建筑施工事故等三起较大事故,超过了去年我市1起较大事故的控制指标。三是区县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就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定管理办法,有些区县未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四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薄弱,部分区县政府未能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当部分未开展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应急救援演练。五是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也是我市迎接挑战、抢抓机遇的“发展攻坚年”、“工作落实年”,是我市实现“三年打基础”目标的最后一年,我们还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年”的目标任务,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促进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表:1、汕头市区(县)人民政府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考核汇总表
  2、汕头市市级部门(I类)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考核汇总表
  3、汕头市市级部门(II类)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考核汇总表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汕头市各区(县)人民政府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考核汇总表

序号

被考核单位

项 目

考核等次

1

金平区

第一责任人

优秀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人

良好

分管交通安全责任人

优秀

分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优秀

2

龙湖区

第一责任人

优秀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人

良好

分管交通安全责任人

优秀

分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优秀

3

濠江区

第一责任人

良好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人

良好

分管交通安全责任人

优秀

分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优秀

4

澄海区

第一责任人

优秀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人

优秀

分管交通安全责任人

优秀

分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优秀

5

潮阳区

第一责任人

优秀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人

优秀

分管交通安全责任人

优秀

分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良好

6

潮南区

第一责任人

良好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人

良好

分管交通安全责任人

优秀

分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合格

7

南澳县

第一责任人

良好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人

优秀

分管交通安全责任人

良好

分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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