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粮改攻坚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各级政府要将粮改攻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挂帅,协调解决关键性问题。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具体组织。要认真研究粮改攻坚的具体措施,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债务、积极筹措改革成本、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粮改攻坚推进组,负责改革攻坚的组织领导。
(二)密切配合,形成攻坚合力。粮改攻坚事关全局,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大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粮食部门要主动站位,为政府当好参谋,搞好组织协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粮食安全。中储粮吉林分公司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与地方政府搞好衔接,争取多上划一些粮库。省农发行要根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国家农发行支持,做好破产企业呆账核销工作。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涉司法问题的处理意见》,简化程序,优先办理,为粮改攻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改制所需资金。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妥善处理职工权益保障等有关问题。社保部门要对政府依法承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全力支持改革,对改革发生的各种税费,按相关规定给予减免。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全程参与粮改攻坚,充分发挥执纪执法作用。中省直粮食企业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攻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上划等多种方式,促进自身发展,推进改革进程。所有相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于改革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由省粮改攻坚推进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解释,各部门不得擅自决定,防止政出多门,造成混乱。
(三)强化督查,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为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改革攻坚任务,省政府成立8个督查组,分赴各市 (州)、县(市、区),全程督查粮改攻坚工作,并对完成改革攻坚任务的市县,及时搞好验收。
(四)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执纪执法,对借改革之机捞取个人好处,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