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调整能源结构。
“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前期准备工作。抓紧制定百色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推进太阳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开发和建设。“十一五”期间,计划每年新建农村沼气池3万座,力争2010年沼气池总量达到45万座,全市宜建沼气池农村沼气入户率提高到77%。在粮食主产区,以农村居民炊事和取暖为重点,推广秸秆裂解气化、生物气化和秸秆固化成型技术。适度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加快推进华鼎电厂、隆林火电厂、乐业火电厂项目前期工作。
(八)大力发展服务业。
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服务业,倡导科学消费。大力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深入开展争创绿色、节能酒店、商厦等活动,并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节能减排不加重视的企业进行通报,充分发挥服务业对消费行为的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理念,到2010年,全市住宿餐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节电18%,节水15%。
三、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投入力度
(九)全力推进我市节能系列工程实施。
一是切实加强冶金、有色、电力、建材、化工、制糖、造纸等重点行业和39家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按照国家组织实施千家企业和自治区组织实施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要求,实施上述行业的余热余压利用及工业锅炉改造等;二是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三是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到2010年全市实现建筑领域节能6万吨标准煤,全市建设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12万平方米以上,使用浅层地能的建筑7万平方米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5%以上;四是实行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2.11万吨标准煤,全市中心城区完成既有建筑总面积10%的节能改造;五是重点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无梁楼板、新型建筑防水、新三级钢、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建筑节能技术;六是全面开展创建“节能型校园”、“节能型宾馆”、“节能型住宅小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活动。
(十)加快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计划建设百色、平果、田东、德保、靖西等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全市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达到18万吨/日,形成COD削减能力1.04万吨。 2007年,计划开工建设百色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一期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形成COD削减能力0.21万吨。开展平果、田东、德保、靖西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对于新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行与城市道路、小区建设等工程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天生桥水库、澄碧河水库等水源地重点保护工程,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直接排污口,对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按规定进行整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努力推进全市乡镇(含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并按规定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逐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十一)推动二氧化硫排放治理。
对已投产的广西水利建设集团田东电厂两台135mw机组必须在2008年底前全部安装脱硫装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火电项目在设计中必须有脱硫装置和节能措施。同时,加强对冶金、有色等一批非电力行业烟气二氧化硫重点项目的治理。
(十二)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一是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为主,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安排企业技术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二是落实市、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责任主体地位,在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和争取国家投资补助的同时,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从市、县(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城市建设等专项资金中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三是根据国家对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推动污染减排目标的完成;四是加强与银行的衔接与沟通,主动向银行推荐项目,扩大信贷投资规模。鼓励和积极引进社会投资,采用BOT、BT、TOT等方式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五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主要由企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