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
百色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百政发〔2007〕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菜篮子”工程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社会结构变化和消费结构升级,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推动“菜篮子”产品生产方式、消费需求、产品流通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为促进“菜篮子”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给,努力走出一条生产稳定发展、市场运转高效、质量安全可靠的“菜篮子”发展道路,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扶持“菜篮子”生产。主要是扶持城市常年蔬菜供应基地建设及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各县(区)根据城镇“菜篮子”需求,建立2-3个常年蔬菜供应基地和2-3个生猪生产供应基地,实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
(二)全面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菜篮子”产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农业生产过程、产品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等五个重要环节的监管。
(三)搞好“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做好蔬菜、猪肉等产品的货源组织和调运,切实保障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扩大菜农直销区,严肃查处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菜篮子”需求,抓紧研究保障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降低等相关措施。
二、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菜篮子”工程工作机构,实行“菜篮子”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把做好“菜篮子”工程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作为主要的责任目标之一。财政部门要加大“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农业执法经费投入,加快我市“菜篮子”工程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农业和水产畜牧行政部门是“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过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菜篮子”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质量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组织实施,抓好生产基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和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菜篮子”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工作,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卫生安全的抽查、监管;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并加强其行业技术改造,对重要“菜篮子”产品供求进行宏观调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严格市场准入,查处假冒伪劣“菜篮子”产品,以及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发放“菜篮子”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对市场上销售的“菜篮子”产品卫生进行抽查和执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状况的指导和监督,对影响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生产环境的污染源依法查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源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工程建设后的监督管理和维护,保证水源不受污染,确保“菜篮子”工程基地的正常用水;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申报 “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