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1、制定质量目标,贯彻质量方针,全面履行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各级质量控制体系,具体到事,责任到人,避免形同虚设。
2、严格施工方案审批、报验制度,确定工程要点、难点、重点和关键环节与部位的控制,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
3、制定质量控制细则,细化质量关键部位和节点。
4、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做到预控,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5、严格质量控制报验程序,履行各级报验制度。
6、狠抓监理工作,注重过程控制,强化事前预控,对隐蔽关键部位的关键节点要旁站监理。
7、定期进行质量联合检查、评比,实行奖励、惩罚制度。对严重违反质量操作规程或形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8、对深基坑开挖、支护,大体积砼浇筑、大跨度框架支设等一些关键部位工程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审批、报验、论证程序,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
五、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加强示范小城镇施工安全的强制性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文明工地措施,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是示范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安全施工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体系。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控。
2、对重点部位工程施工要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方案要进行论证,并严格按照施工。
3、对塔吊、龙门架、施工电梯等施工机械要定期检查,对有规定要求的施工机械按时报检、备案,杜绝带病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安全技术标准》。
5、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施工单位要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各项工作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7、对火灾隐患、外檐脚手架、大模板支设要重点控制,避免发生事故。
8、所有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建设单位应保证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协调工作,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勘察单位要保证所提供的地下资料准确、可靠;设计单位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提出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并做好设计安全交底;监理单位要设安全总监,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理;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安全负责。
(二)文明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