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9〕11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做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解读工作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解读工作的方案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实施,标志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规划纲要》明确了珠海的发展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国家和省一直以来对珠海发展的重视与支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珠海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为做好《规划纲要》的解读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规划纲要》活动,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精神。对珠海来说,《规划纲要》的实施,为珠海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加强对《规划纲要》的解读工作,是推动《规划纲要》实施、做好相关工作的具体举措。通过组织对《规划纲要》相关内容的解读,帮助社会各界加深对《规划纲要》的了解和认识,形成《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推动社会各界、各市场主体参与《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提振社会各界对珠三角尤其是我市改革发展的信心,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解读内容及分工
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结合各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列在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
(一)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中心)城市。(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规划局负责)
(二)建设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市交通局、公路局、发改局负责)
(三)加快建设珠海高栏港工业区。(高栏港经济区、市经贸局、发改局负责)
(四)加快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高栏港经济区、斗门区、市经贸局、发改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