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新校园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桂价费〔2007〕247号)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你院《关于我院新校园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请示》(西大行健院财字〔2007〕1号)悉。考虑到你院新建学生公寓属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设施配置较好,投资较大,为鼓励学校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大中专院校学生宿舍住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51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新校园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新建学生公寓2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人一室12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含学生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20度/室.月),超过供水、供电定额的部分,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标准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