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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蒿蓝感冒颗粒和尿通卡克乃其片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蒿蓝感冒颗粒和尿通卡克乃其片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
(2008年4月15日 新发改医价〔2008〕526号)
新疆西部加斯特药业公司、新疆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申请核定蒿蓝感冒颗粒药品价格的报告》(新加药字〔2008〕04号)和《关于尿通卡克乃其片定价的请示》(华康药字〔2008〕19号)收悉。根据有关药品价格政策和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蒿蓝感冒颗粒(规格为15g×9袋)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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