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6年农村沼气示范工程具体建设任务的通知
(闽发改农业〔2006〕533号)
各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
省发展改革委已以闽发改投资[2006]460号文下达了2006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其中安排“沼气示范工程”专项资金800万元,现将具体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你们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2006年福建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89号)要求,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尽快发挥项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