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平小杞水电站概算调整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6〕605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调整漳平市小杞水电站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龙发改产业[2005]14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就漳平小杞水电站概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漳平小杞水电站于2003年6月经我委批复可研后开工建设,建设期间因价格上涨等因素,尤其是库区补偿、防护工程和电站送出工程概算调整较大,项目实施突破原审批概算较多,经研究,同意漳平小杞水电站调整概算。
二、同意该电站送出工程投资调整为2297.8万元,比原概算1500万元增加797.8万元;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概算调整为855.3万元,比原概算180.9万元增加674.4万元;防护工程专项投资调整为3653万元,比原概算2552万元增加1101万元;枢纽工程静态投资概算调整为23457.3万元,比原概算22217.8万元增加1239.5万元;利息相应调增896.1万元。概算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32857.8万元,比原概算28146.4万元增加47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