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四大队营房建设项目的函
(闽发改投资〔2006〕624号)
省边防总队后勤部:
你单位《关于申请我总队海警一支队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2006]武闽边后195号)悉。为进一步强化福清、平潭附近海域的抢险救助和海上治安管控力度,防范打击海上偷私渡、走私、盗挖海底沉船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经研究,同意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四大队在福清市江镜镇征地新建大队办公楼、水兵住房、油罐站、码头及附属设施等,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总投资890万元,资金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及你队自筹解决。请按此办理其他手续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