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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6〕617号)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审批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厦发改投资[2006]155号)悉。经研究,同意扩建厦门港招银航道一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厦门港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深水良港,随着厦门湾两岸临港工业的发展,尤其是南岸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的建设,现有厦门港招银航道不能适应近年来船舶大型化和靠泊次数日益增多的需要。为了满足港口安全生产运营的需要,根据招银航道现状和厦门港招银港区发展规划,扩建厦门港招银航道一期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根据招银航道自然条件、近期港口开发建设情况,同意对厦门港招银深水航道扩建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从厦门湾10万吨级航道D点附近起至招银港区2#泊位,扩建为10万吨级单向航道,设计代表船型为10万吨级集装箱船,兼顾“好望角”型散货船,航道设计底标高-14.0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招银港区2#泊位至9#泊位扩建为5万吨级单向航道,设计代表船型为5万吨级集装箱船,航道设计底标高-12.0米,其中小青礁一次性炸清礁至-14.0米底标高。一期工程扩建航段全长5.23公里,设计船型均为乘潮通航。

  三、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推荐的设计航线方案、航道设计尺度、航标布置方案,建议在下一阶段设计中结合厦门港总体规划、航道总体规划对航道、抛泥区进一步优化设计,并对厦门港建设发展相关的锚地进行整体研究、统筹解决。

  四、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9085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交通部等上级投资外,其余由厦门港口管理局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19个。

  六、请项目业主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建成后通航的各个阶段,都要注意做好与招银港区有关码头、项目的协调,加强统一调度与管理,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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