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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药品安全监管部分)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药品安全监管部分)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药品安全监管部分)完成情况已统计完毕,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药品安全监管部分)已制定完成。现一并予以发布,欢迎公众参阅,提供有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根据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和2009年度有关食品安全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目标请查阅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的《2009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

  一、本部门工作职责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准入(含标准)、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根据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和指导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及其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和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审核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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