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十一)拟订全市环境科技政策和环境科技规划,组织开展环保科研以及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奖、交流和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环境工程单位的技术资格认证;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十三)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各区环保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十四)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08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编制了《深圳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2008-2010)》,提出2008-2010年共364项生态市建设任务,纳入治污保洁工程2008年度计划一并大力推进。抓紧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已提请市人大审议。印发了《深圳市绿色景区标准(暂行)》,修订了《深圳市环境优美街道(试行)》,拟定了《深圳市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试行)》,推动生态创建和绿色系列创建在各层次展开。盐田区荣获“国家生态区”称号,福田区基本完成国家生态区创建,全年新增“生态街道”13个、“绿色社区”106个、“绿色单位”58个,生态创建和绿色系列创建取得新成效。
(二)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建立了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与15个单位签订了污染减排责任书,明确了减排责任。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扩大到510家企业,全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获省环保局通报表彰。制定了《“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将污染减排纳入环保实绩考核,强化了考核问责刚性。2008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较2007年下降6.96%和9.52%,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4%和3%的目标。编制了电镀、线路板、表面处理、电池等10个重点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指引,联合香港环保署对全市600多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完成20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和30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验收工作,下达了36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并组织对其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