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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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4月,发布《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4月底前,召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 上半年,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建设、医疗卫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的实施方案。 年底前,制订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卫生事业投入保障制度改革、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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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卫生发展项目的进度。
| 9月底前,配合市建筑工务署实现北大医院教学科研基地竣工,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AB区主体结构封顶。 12月底前,配合市建筑工务署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竣工,滨海医院基本完成主体结构;完成新安医院、宝荷医院的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审批等前期工作,项目移交市建筑工务署并协助实现基础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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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 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分析和调查处理工作。 7月底前,完成对各区重大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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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 结合3月24日“世界结核病日”对中小学生重点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5月和9月,分别举办1期中小学校结核病控制培训班。 9月底前,完成编写《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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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外来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项目试点。
| 试点企业员工的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4月底前,制定项目方案及完成人员培训。 6月底前,选择企业启动项目。 12月底前,督导评估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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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 1月10日前,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与集体食堂开展自查自纠。 3月10日前,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整治的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及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各单位的重点品种的采购索证情况、台账使用情况及现场检查加工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与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组织开展餐饮经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题培训。 4月11日前,完成全部专项整治工作,接受上级部门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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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降消”项目工作。
| 继续开展“降消”项目宣传、培训、督导、贫困救助工作,全面开展临床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基层医院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培训、督导工作,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6月底前,举办“产科疑难病案分析研讨班”。 8月底前,举办“产科常用药物使用培训班”和“助产士岗位培训班”。 10月底前,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大型“降消”宣传。 12月底前,举办“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诊治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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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规范实施招生、招工、调干、征兵及出国人员体格检查,提高服务水平。
| 4月底前,梳理不同类别体检社会需求,调研体检实施现状。 5月底前,成立体检管理专家小组。 7月底前,与不同类别体检机构(主体)协调、沟通。 8月底前,制订相应体检管理制度、规范与使用者指引,并向社会公布。 9-10月,举办培训班,培训各类体检管理人员。 11月底前,广泛宣传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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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完善医疗纠纷后处理机制。
| 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医疗隐患排查制度。 9月底前,完成制订相关医疗机构医疗隐患排查制度调研工作。 12月底前,完成制订医疗机构医疗隐患排查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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