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管理,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林地、森林资源(含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依法管理征占用林地及林木的砍伐、林木及林产品运输、经营;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负责林业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七)依法对海域使用进行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海域勘界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及渔港范围各项工程建设行政许可;指导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工作;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
(八)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渔港建设及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人工渔礁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渔民转产转业;负责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渔业种苗和渔业水域环境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九)负责农业经济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
(十)建设和完善与企业沟通对话机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2008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主要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不断提高。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优质化和品牌化,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全市定点屠宰场实行驻场检疫,在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监控监测点,将全市农产品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2008年全市共抽检蔬菜样品148.1万份,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6.3%;抽检生猪样品18.31万份,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99.03%;抽检水产品样品5826份,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98.64%。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一律销毁,2008年全市共销毁蔬菜239吨、生猪876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农业部、省农业厅等部门的充分肯定。
2.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基本完成。自2006年3月启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来,我们上下一心,克服种种困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真抓实干,在省内外建设了众多稳定供应我市农产品市场的生产基地。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我们认真抓好关键性的三条原则,一是严格执行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认证程序,做到手续完善、资料齐全;二是抓好生产基地农产品的回运;三是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2008年4月9日、8月6日分别举行了第五、第六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签约仪式。到目前共建立了六批542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蔬菜生产基地171个,种植面积18.73万亩,年产量100.42万吨;生猪生产基地263个,年饲养量567.74万头;水产品生产基地108个,养殖面积23.1万亩,年产量27万吨。按照已签订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协议,六批542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成后可以回运73万吨蔬菜、361万头生猪、16万吨水产品,这意味着已基本完成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从8月27日开始为期近3个月,我们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分检查、整改、总结三阶段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查了174个生产基地,其中蔬菜基地85个、生猪基地53个、水产品基地36个。基地生产的农产品源源不断地回运深圳市场,2008年农产品生产基地回运蔬菜79.5万吨、生猪203.8万头、水产品10.3万吨。目前生产基地回运的农产品占深圳市场农产品消费量的40%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在保障深圳市场供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稳定了菜篮子市场价格和供给,尤其是在应对2008年初的雨雪灾害中充分表现出救灾应急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