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完成情况已统计完毕,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已制定完成。现一并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有关建议,积极给予监督。
一、本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137号),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是主管全市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综合管理和农业经济发展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海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管理和农业经济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海洋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农业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农业保护和综合开发资金和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安排、管理及回收工作。
(四)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动植物、水产品、种子、种苗、农药、兽药等)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等方面的信息。
(五)指导全市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科技的引进、成果管理和交流、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负责饲料工业管理;依法负责本市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动物防疫、动物及畜产品检疫和兽医卫生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引进、繁殖、推广、登记鉴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植保和植物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