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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3.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已完成制定《深圳市公共汽车监管办法》和《深圳市公共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已出台中途站设置规范,正式实施了《深圳市公共汽车服务规范》;开展轨道交通立法调研,已形成《深圳市轨道交通条例》初稿;已完成四星级、五星级出租车驾驶员评比工作,完成公交行业“乘客对行业满意度”及“从业人员对企业满意度”调查以及星级公交线路、星级车长评比工作,促进各运营企业加大公交车辆清洁检查、运营秩序及安全生产管理;启动了出租车行业评优评先活动;开展了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

  (六)全面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1.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完成了2000辆红色出租车和686辆绿色出租车运力落地经营工作;会同物价局制定了出租车行业运价油价联动方案;建立了出租车驾驶员人才交流中心,彻底斩断茶水费;建立了“公平准入、依法监管、自由退出”的驾驶员管理机制;修订了《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实行外地出租车“定线进出、定点配载”,加强了营运秩序监管;每月开展了出租车营运指标考核和每季开展了出租车驾驶员对企业、乘客对行业的双满意度调查;建立了营运、服务、经济、监管和预警五大指标,确立了实载率60%为运力投放参考线、出租车驾驶员930元/车/日营收额为启动应急警戒线两条监测线,形成以数字为支撑的考核指标体系。

  2.加强客运行业管理。继续实施公路客运场站功能定位方案,开展客运场站功能定位修编,明确了福田换乘枢纽的功能划分;进一步完善了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发布机制;推广应用全市公路客运场站联网售票和班车进站IC卡系统,我市进站班车IC卡已发放完毕,实施了客运站进站班车发班日志制度,提升了公路客运行业管理水平;建立了《深圳市重要地区营运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对9个重点区域进行了试评价;与省交通厅、东莞、中山等周边地市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

  3.加强货运行业监管。对823家货运企业开展“四率”量化和质量信誉考核,评定了112家AAA(绿卡)企业;优化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办理流程,共考核危险品运输企业45家、车辆1274辆;已发布《关于促进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8〕110号),并出台车辆合作示范文本;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订了《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财政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和重点拖车企业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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