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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建设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200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工作大局和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部署,按照市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的统一要求,继续推行和深化责任白皮书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强化部门责任制,推进服务型政府和阳光政府的建设。根据全市建设系统“建设创新年”工作方案,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现向社会公布市建设局的部门职责、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09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公众参与的监督渠道,欢迎公众查阅,提供有关建议,积极给予监督。

  一、本部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建筑业、燃气业、建材管理和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本市管理规章和实施方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和燃气业行业、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监管建安施工、预拌混凝土、工程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和燃气等企业或单位的资质。

  (四)依法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

  (五)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全市房屋安全使用鉴定;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国家、省建设科研立项和成果鉴定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我市建设科技立项和成果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并编制建材使用目录,负责推进标准化工作,负责对专项设计企业和设计中介机构的监管,参与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对建筑节能进行监督管理和绿色建筑推行工作;负责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筑节能发展专项基金、散装水泥发展专项基金;负责推行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应用工作;负责建设领域循环经济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燃气行业和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管和燃气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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