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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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2009年度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2.57万套保障性住房,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 上半年会同市规划部门完成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0万平方米选址;上半年完成安排建设2.57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建设主体和相关部门职责并上报市政府,及时跟踪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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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
| 推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等4个文件在12月底前同步出台;5月底前完成2008年度保障性住房选房工作;上半年启动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受理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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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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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导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住房商品消费。
| 第二季度研究和制定我市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配套调控措施;第二、三季度修订和完善房地产抵押登记操作规程并组织免费培训;第三、四季度草拟《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规定》并报市法制办;第四季度编制并公布《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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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存量土地二次开发,以及闲置土地和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建立健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指标体系:6月底前确定指标体系方案,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09年度集约用地评价;关于城市更新改造和加快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工作:6月底前完成各区试点,试点后逐步在全市推广;关于加大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9月底前完成初稿,10月底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争在12月底前报市政府;尽力争取第四季度完成本次统一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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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 建立耕地保护台帐,掌握本市范围内的耕地数量,将易地补充耕地有关资料建立档案库,加强耕地指标管理;建立耕地动态巡查机制,切实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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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建设。
| 继续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积极跟踪,主动协调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推动《条例》配套文件在12月底前出台;筹建物业管理招投标有形市场,从源头上整治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12月底前启动筹建招投标有形市场的场地选址、设备配置和工作人员选聘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大物业管理执法力度,对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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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2009年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项目:汛前完成2009年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方案编制,汛期(4-10月)协同市气象局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汛期结束后对2009年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进行总结;2010年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编制:于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初稿;2009年12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2010年汛前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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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将违法建筑纳入法制化管理。
| 关于继续加大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9月底前完成《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系列配套政策初稿,10月底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2月底前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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