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级以及核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驻深商务代表机构;依法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组织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工作;依授权签发各类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纺织品出口产地证;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技术与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
(十九)联系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组织指导开展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编制对外招商项目,负责重大招商项目跟踪协调;组织、建立和管理我市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
(二十)按权限管理限额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立项进行联审;依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的后续管理和协调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依法组织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二十一)负责企业与企业家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协调解决工业、国内外贸易企业有关问题,提高和改善服务水平。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08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贸易工业主要指标任务基本完成。2008年,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527.8亿元,同比增长1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1.8亿元,同比增长17.6%;外贸进出口总额2999.7亿美元,同比增长4.3%,其中出口1797.4亿美元,增长6.6%;实际利用外资40.3亿美元,同比增长10.05%;全年电力最高负荷1112.4万千瓦,同比增长7.6%;供电量5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左右;全市共完成工商业技术改造投资122.5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121.17亿元,同比增长11.5%;全市中国名牌产品企业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7.6%。
(二)开展工业贸易百人调研服务。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承担全市工业贸易百人调研服务的各项工作,牵头制订工作方案,会同有关区、局组成百人服务小组分赴20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服务,逐项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具体问题,并从服务引导、市场拓展、产业转型、鼓励投资、缓解融资、保障用地、优化环境等7个方面又提出了扶持企业发展的28条综合性措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赢得了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