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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中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中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外经〔2006〕693号)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中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业经我委以闽发改外经[2006]41号文批复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该项目列入国家2006年第二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计划,贷款国别为以色列,贷款额度100万美元。根据你委《关于上报漳州市中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工外[2006]2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漳州市中医院申请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用于引进国外先进医疗设备,提高医学诊断技术水平。
  二、项目总投资100万美元,资金来源于以色列政府贷款,外汇贷款用于购置16排螺旋CT机和C型臂X光机各一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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